姜兴长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提出 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切实抓好当前刑事审判工作
2006-05-26 11:47:24
记者 陈永辉 张慧鹏
本报广州5月25日电 在今天结束的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兴长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就当前刑事审判工作提出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审判实践,切实搞好刑事审判工作。当前重点要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惩毒品犯罪,依法严惩危害安全生产犯罪。
姜兴长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按照年初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围绕专项斗争的主要目标,突出重点,打出实效。要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实事求是地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准确定罪和量刑。必须牢固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铁案意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要坚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依法该重判的要重判,依法该判处死刑的要坚决判处死刑,运用多种刑罚手段,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摧毁其经济基础和政治根基。对正在服刑的黑恶势力犯罪的首要分子和骨干分子适用减刑、假释要依法从严掌握;同时,对具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也要真正体现依法从宽的精神,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尽量减少社会对立面。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案件审判质量,坚持除恶务尽。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克服厌倦、麻痹、松懈情绪,精心审理好每一起案件。要加强司法宣传,强化审判监督与指导,推进打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姜兴长就人民法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指出,今年在全国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及时审判。对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犯罪行为,特别是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行为,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插手商业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受贿犯罪和为获取交易机会向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的犯罪,要依法予以严惩,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要特别注意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依照刑法的规定,注意区分犯罪与一般违法违纪违规的界限,区分犯罪与正常的商业活动的界限,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全面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姜兴长就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指出,加强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不仅是我国履行国际承诺、扩大国际合作的需要,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鼓励自主创新、优化创新环境、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以及非法经营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公众的合法权益。要结合审判实际,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调研工作,依法正确适用缓刑,加大财产刑的惩处力度。上级法院要建立知识产权犯罪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加强对审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要加大司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透明度。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将辖区内有关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要通过公布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营造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作斗争的强大声势和良好社会氛围。
姜兴长就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强调,要坚定不移、毫不动摇地继续贯彻执行“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对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该重判的要坚决重判,依法该判处死刑的要坚决判处死刑。对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也应当体现政策,以分化瓦解犯罪分子。要严格执行刑法,在毒品犯罪案件审判中正确适用财产刑。同时,要严格依法审查证据,切实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要强化调研工作,及时解决审判实践中突出的法律适用问题。要充分发挥审判资源优势,精心组织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姜兴长要求,要依法严惩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关注安全,关爱生命,高度重视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犯罪以及相关的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等涉及安全生产的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要突出审判重点,对因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以及重大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组织抢救、逃匿或者弄虚作假、掩盖事故真相、瞒报、谎报,致使事故损害进一步扩大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案件的犯罪分子,对因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导致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国家工作人员,要坚决依法予以严惩。在审判工作中,要注重认真分析此类案件的特点、成因,有针对性地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司法建议,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堵塞安全生产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漏洞,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