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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的通知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的通知 (银发[2001]431号)
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近期,我行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总行执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有关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方面的问题,我行银行监管一司已以《监管工作要情》(2001年第26期)通报各行,现针对各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行应对照《办法》,认真总结系统内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完善方案,于2002年1月31日前上报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
二、各行应就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未履行资格审核手续的问题做出说明,随整改方案一并上报我行。凡高级管理人员未经我行任职资格审查即已任职的,应于2002年1月31日前补办任职资格审核手续。其中,未通过我行任职资格审核的,各行原任命文件无效。
三、今后,各行应按照《办法》的规定,杜绝在我行核准任职资格前即下发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文件、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文件或处分决定不抄送我行等现象。
四、各行应进一步加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基础工作,完善任免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提高离任审计质量,做好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档案管理工作。 我行将对各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的有关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各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中继续发生违规问题的,我行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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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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