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职务犯罪问题凸显
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因企业内部监督措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导致一些企业雇员滥用手中的权力,以各种形式侵吞,占用企业资金,收受贿赂的案件呈现多发,高发势头。不仅严重损害了企业的经济利益,而且业破坏了社会的经济秩序,影响了经济秩序的快速健康发展。如何杜绝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发生,已经成为政府,司法部门和企业亟待应对解决的问题。
据晋江市人民法院统计的一组数据显示,2000年至2005年该院一审共审结民营企业各类职务犯罪案件61件,82人,涉案金额达802.6万,其中职务侵占46件66人。对这些案件进行对比分析后,记者发现,该是每年的法案数和涉案人员均有大幅度的增长:从2001年起,法案数平均年增长100.2%,涉案人数平均增幅为124.5%。发案企业逐渐由大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化。而据有关当事人和行业协会负责人反应映,现实中发案数远远不止这个数目,一些企业因“人情”“护短”和“怕出丑”的心里作祟,不敢,不愿报案,致使一部分犯罪分子逃脱了法律制裁。
民企职务犯罪成因分析
纵观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历程,大多数历经了从家庭小作坊到小企业,再到规模企业,然后再发展到大中型企业的过程。随着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不仅要求聘请一部分懂技术,精营销,善管理的人才,并赋予其一定的职权。在企业转型中,财务制度不健全,仓库管理混乱,合同和票据审核不严格,企业内部缺乏监督机制,就成为诱发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晋江法院形式审判庭副庭长洪朝参认为,企业文化建设滞后,人才竞争机制缺失,是民营企业发展的“软肋”。通过调查,记者发现除少数大型民营企业比较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外,大多数民营企业都忙于搞生产发展,不舍的投入资本开展企业文化建设。企业缺乏对人才的凝聚力,造成一些员工的归属感不强。当客观条件成熟的时候,就产生了趁机“捞一把”的心理。
堵住民企职务犯罪的漏洞
多年承办职务犯罪案件,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审判长庄马炮建议,民营企业对于采购,销售,跟单,开发等犯罪多发部门要加强监督,只有实行严密的监督机制,通过制度管人,才能完全杜绝产,购,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庄法官特别指出,“一定要加强对驻外机构的监督管理”。他说,驻外机构的人员一般要由二人以上,款物与账册要分开管理,财务开支要执行严格的审核制度,款项,货品出入情况及客户欠款要及时报公司备案;大额现金要及时上缴公司;要定期派员对驻外机构进行检查。避免企业驻外机构游离于企业的管理之外,成为企业管理鞭长莫及的真空和职务犯罪的温床。
洪朝参认为,要堵住民企职务犯罪的漏洞,首先要重视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既是民营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成长为知名企业的关键,也是企业凝聚人才,减少雇员职务犯罪的一项重要举措,既有利于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也有利于员工树立法制观念,防止员工利用非法手段侵害企业利益。其次要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要注重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要健全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在保障员工权益,处理劳资纠纷是的桥梁作用。
晋江法院分管形式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林德育认为,要从立法上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财产保护,增强打击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一项有效措施。他说,由于长期形成的国有资产神圣不可侵犯,私有财产次之思想的影响,当民营企业雇员非法占有,挪用,卷逃资金时,有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往往不以刑事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而是要求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时甚至不了了之,使得民营企业权益受侵害的几率增大。随着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地位的逐步提高,必然要求司法机关要端正执法态度,统一执法力度,为民营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