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娃周岁 “法律管家”如影相随

福娃周岁法律管家如影相随


    作为奥运特许商品中备受关注的“福娃”从降生之日起便享受着如此精心的法律呵护。现在,福娃已经在聚光灯下度过了周岁生日,法周刊就奥运特许商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采访了“他们”的“法律管家”——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法律事务部。

复合式立体化的保护

    “奥运知识产权的使用和保护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它需要在对奥运会整体筹办工作全局掌握的前提下进行”。法律事务部综合处处长李雁军开宗明义地表达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前提。

    李雁军介绍说,“奥组委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着重分为几个部分。一是与知识产权形成的有关法律保护工作,比如委托创作或就某项知识产权的形成可能面临的一些法律风险进行论证分析。对知识产权创作团队,进行法律上的背景审查和利益冲突排查。二是知识产权形成后的法定的登记注册备案手续相关工作。目前还没有哪个大型的文体活动能像奥组委这样进行复合式立体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奥运会的知识产权除了依照专门的立法保护外,同时还可以依照已有的、传统的知识产权法进行保护。因此,我们很可能对同一个知识产权的客体既进行商标注册,又进行奥林匹克标志的备案,还进行特殊标志和版权的登记,对与此相关的一些产品设计还进行外观的专利申请。”

    鉴于国际奥委会要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奥林匹克运动的推广,北京奥组委也要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跨地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目前,其范围已经涵盖了全世界与奥运会有关的国家,这些国家的分类情况,一是体育成绩比较好的像美国、俄罗斯、德国等国家;二是奥运会收视率比较高的国家,像中国、南美等国家;三是全球火炬接力等奥运会重大文化活动的主要举办地和经停地;四是因其他原则可能导致奥运会知识产权受到特别关注和使用的地区,如与中国有边贸关系的国家,中小日用品、服装等敏感产品进出口业务较多的国家。

    奥组委有个工作术语叫常规运行任务。目前在这项任务中,已加入了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查处的工作事项,由奥组委的法律事务部和市场开发部共同执行。

严格保护下的负面舆论

    很多消费者认为,奥运特许商品在经过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后,其产品价格变得让工薪阶层难以接受。其实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

    李雁军告诉记者,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奥运特许产品的性质是北京奥组委通过公开征集特许生产企业和零售企业,授权其生产和销售我们的产品。按照合同约定,生产商和销售商应该承担产品质量等相关责任。但是按法律规则,消费者也可以跨过商家,直接找到奥组委理论,这里的消费者当然还包括国外友人。所以,在特许产品的每个工艺细节上,我们都要求精益求精,对所用的原材料等都有很高的质量要求,这样就不可避免的造成了成本的加大。

    李雁军认为,靠加大数量,降低价格的方式来解决目前的情况,不仅不符合奥运会的规律,也不符合任何一个国家关于奥运会特许商品定位的理解。奥运会的特许商品首先是具有商品属性,其次它是一个精神文化的载体,同时它也涉及到一个收藏领域的问题。国际奥委会和中国奥组委都有专门的收藏机构,所以,我们很难想象一个收藏品不进行限量发行。

    福娃不是奥运特许产品的全部,却是备受关注的一部分。目前,经奥组委授受的特许生产企业是49家,其中生产福娃毛绒玩具的特许工厂10余家,零售企业40家,遍布在北京、上海等全国主要城市,当然这是个动态的数量,还会根据形势和环境有相应调整。目前,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奥组委已推出了一些低价位的商品,便宜的只有几块钱。

“打”与“防”兼顾

    受利益驱动,严管之下,也必有“勇夫”。只要用百度网搜索一下,全国各地查处的对奥运知识产权的侵权商品仍俯拾皆是。于是,“打”与“防”成为法律事务部的一项常规工作。

    记者在法律事务部的“侵权商品展示橱”内看到,在各类侵权商品中,主要是以学生用品、文具类以及小食品较多,其消费对象多为没有识别能力的中小学生。

    但与一年前相比,不同的是,目前的侵权现象从总体的“面”上看呈现一个下降趋势。李雁军解释说,我们对所谓的“面上下降”理解是这样的,因为此前一些商家或个人对奥运知识产权的认识不够,基于对奥运参与的热情做出了错误的行为。但目前仍在从事假冒奥运产品生产和销售的人,多数是知法犯法。所以,从对奥运知识产权的宣传和重视程度而言,全社会基本上形成一个良好的共识。

    同时,李雁军坦言,“在个别关键的‘点’上,侵权事件也较为严重。比如,最近一段时间,奥组委通过人民银行发行的奥运纪念币在市场上出现了假冒产品,因为这种纪念币不但具有收藏价值,而且可以作为货币进入流通领域,所以其性质比较恶劣。奥组委已经联合公安部门对此进行处理。所以,在‘打’的方面,在重点时间,重点地区,重点的产品领域,我们力求全面监控,配合工商、公安、海关等部门加强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这些行动,目前已经开始,比如北京的小商品市场已经被多次清理。而‘防’的重点则主要在海关监管的出口加工区、旅游区、宾馆饭店这些容易比较出现奥运形象的场所。比如,我们曾遇到过假冒奥运标志的烈酒类产品。因为国际奥委会是不接受烈性酒对奥运会的赞助,只接受到葡萄酒和啤酒。所以,这是对奥运形象极大损害。”

    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一方面是打与防,另一方面奥组委也通过大量的宣传,主要是信息披露,让广大消费者不要上当受骗。通过官方网站和其他途径告知消费者什么地方可以买到真货。各地的工商部门也经常把相关企业找来,签订承诺书或保证书。法律事务部更是深入到各地去作相关内容的宣传。值得一提的是,奥组委还实施了在中小学生当中开展的奥林匹克教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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