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幅上调基本养老金
今日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日前,我市确定本月起调整我市企业离休人员、“建国前老工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根据职务级别和工作时间每月分别上调340元~1220元不等。 这次调整的范围是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休手续的企业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调整的办法是:离休人员按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职务级别,无职务的按照本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对应职务增加待遇;“建国前老工人”则根据本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按红军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三档标准,分别增加待遇(具体调整标准见附表),并从2006年7月起补发。其中,符合享受加发1至2个月工资额生活补贴条件的人员,还将按照本人月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标准,补发2006年和2007年两个年度的生活补贴。符合这次调整范围的已故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也将按上述规定,自2006年7月起补发至本人去世之月(年度)。 这次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的待遇调整工作,将在4月底前发放到位。为方便老同志及时了解和掌握本人调整待遇的基本情况,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除了向每个离休人员原单位和“建国前老工人”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发放调整待遇核定表,便于他们查询调整情况,还将在工商银行的配合下,采取在基本养老金存折中分行登录的方式,在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之后,按照本人月增加额、补发总额的顺序分三行登录。其中,符合享受生活补贴的人员补发的生活补贴,在第四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