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3日讯 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今天上午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出席会议并讲话。王胜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惩处各种刑事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社会安全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加强刑事审判的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高刑事审判队伍的司法能力和水平。
王胜俊指出,去年以来,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刑事司法政策和刑事审判原则,不断健全完善刑事审判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依法审判刑事案件,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贡献。
王胜俊强调,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实现刑事审判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职能作用。宽严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少对抗、促进和谐,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王胜俊指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实行区别对待,在“相济”上下工夫。既要防止只讲“严”而忽视“宽”,又要防止只讲“宽”而忽视“严”,坚持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根据现阶段我国面临的刑事犯罪高发形势,要继续强调“从严”惩治的一面,同时也要注意“从宽”处理的一面。“宽”与“严”两种手段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必须全面理解、正确把握,做到统筹兼顾、协调运用,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必须坚持审时度势,根据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判断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治安态势,同时考虑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准确把握“宽”与“严”的适用对象和尺度,确保罚当其罪,确保刑罚效果;必须注重实际效果。衡量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取得实效,要看是否有利于遏制和预防犯罪,是否有利于被告人认罪服法、教育改造和回归社会,是否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须推进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改革。要充分发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价值功能,促进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方式和执行方式,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制定相关司法解释和具体的法律适用意见,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此外,还要继续完善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改革、建立健全财产刑执行工作机制。
王胜俊指出,基层人民法院审理80%以上的刑事案件,直接面向社会、直接接触群众,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权益息息相关,案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对老百姓产生最直观的感受。公正处理刑事案件,关系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正确执行、司法为民指导思想的具体落实、刑事审判职能的充分发挥。必须重视和加强基层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稳固防线。要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和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大刑事自诉案件调解力度,重视非监禁刑的运用,注重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更加主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王胜俊要求,要坚持不懈抓好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各级人民法院要以严格、公正、廉洁、文明司法为标准,全面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以坚定的政治立场、正确的法治理念、精湛的业务能力、优良的工作作风,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时说,王胜俊院长的讲话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刑事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刻理解和切实把握新时期新阶段党和国家对刑事审判工作总的要求,深刻理解和切实把握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关键和要点,进一步明确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着力点,始终把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维护稳定、推进发展作为刑事审判工作坚定不移的目标,努力开创刑事审判工作新的局面。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副院长江必新、苏泽林、熊选国,审委会委员刘家琛,审委会专职委员王秀红、黄尔梅、景汉朝出席会议。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庭负责人等参加会议。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有关部门的同志应邀参加会议。
图为王胜俊会见会议代表